二套房认定史上最严 90%家庭恐“被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史上最严 90%家庭恐“被二套房”
发布时间: 2010-06-06 浏览次数: 609

近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通知明确,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多名银行人士表示,这个政策空前严厉,90%以上的家庭都可能要“被二套房”。

        晚报昨天报道,备受瞩目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终于落地。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正式提出可认定为二套房的三种情形: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凡属于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首付不得低于50%,执行1.1倍利率等。

商业性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也就是说,拟购房家庭名下所有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都将计入这个家庭的住房套数。

近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通知明确,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

这一规定,明确了二套房认定包括家庭所有成员,只要家庭名下有房,再买就要算二套。对此,扬州多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个政策空前严厉。“你想除非是刚来扬州的外地人,要不现在哪个家庭原来是没有房子啊,如果按这个规定,那么扬州90%以上的家庭都可能要'被二套房’”。

异地购房要算“二套房”。按照通知规定,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根据这条政策,只要不是当地常住人口,买房也要算“二套房”。记者了解到,事实上,之前扬州银行就普通已经执行了这样的政策。

三部委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扬州银行是否收到通知,何时开始执行呢?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

“可能是由于周末的原因,我们现在还没收到这个通知。”中信银行扬州分行房贷部门负责人马建宇告诉记者。不过,他也表示,上周五,他已经收到了总行发来的短信,总行已经告诉他们这个信息。“相信这几天文件就会下来,下周可能就要开始执行。”

而在其他几家银行,记者也得到类似的答复。各家银行都表示,这个新标准肯定会很快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