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参加“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要求,为顺利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保证我校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正确、规范、平稳完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衔接,经请示学校领导批准,计划财务处全体人员定于7月7日(周一)、8日(周二)去辽宁师范大学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培训班”培训。
届时,将暂停面向师生办理财务业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