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7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财务决算期间封账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财务处将在
请各单位、部门和相关教育、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对已经发生和正在进行的各项开支尽快办理结算手续;对年末之前必须办理的开支事项抓紧实施,保证在封账之前完成结算工作。
二、从2017年10月份开始,计划财务处已经对各项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各单位、部门和相关经费项目负责人对于已经借款支付,但尚未取得发票的业务,请尽快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办理报账手续;对于已经借款支付且已取得发票的业务,保证在封账之前完成报账手续。
三、根据上级和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自下拨年度起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专项资金,将作为结余资金被财政厅收回。参照财政厅往年的专项资金统筹工作时间安排,2015年下拨的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将于2017年12月底收回,收回后不返还学校使用。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保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在2017年末将2015年度专项资金执行完毕,并加快2016和2017年度的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避免产生专项资金被收回的严重后果,保障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顺利申报。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